湖北中医药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是湖北省第一所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校,湖北省首批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省属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牵头组建、运营管理湖北时珍实验室(全国中医药领域首个省实验室,第10个湖北实验室);建有中药资源与中药复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老年脑健康中医药防护技术与新产品研发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重点研究室;拥有湖北省中药资源与中药化学重点实验室、中医肝肾研究及应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道地药材与创新中药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基地、针灸治未病国际合作基地、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及其他等36个省级以上平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关于印发〈湖北中医药大学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医党〔2022〕26号)和《湖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中医校〔2023〕34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我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教师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湖北中医药大学2025年度拟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教师科研人员9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中医药大学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教师科研人员岗位一览表》。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杏林学者计划”)
(二)专任教师、科研人员招聘计划
二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及待遇
1
“杏林学者计划”领军人才
(1)领军人才A类:引进对象: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显著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取得卓越学术成就。相关待遇:工作条件、生活待遇面议,给予特殊政策,特事特办。(2)领军人才B类:引进对象: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取得突出学术成就。相关待遇:①聘任教授职务,聘为博士生导师,给予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②聘期内年薪50~80万元。③提供科研平台配套建设经费150~5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提供经费50万元。④提供人才房或购房补贴。⑤解决配偶工作,落实子女入学入托。⑥根据需要组建学术团队,提供实验与工作用房。⑦积极协助申报各类人才项目。2
“杏林学者计划”学科带头人
引进对象: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取得较高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承担2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2)研究或技术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第1)。(3)入选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具有原创代表性科研成果,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或在临床一线取得重要成果,同行评价认可度高。(5)在技术应用、技术转移、技术创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中成效突出,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6)在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内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连续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海外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过重要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7)主持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8)其他同层次水平人才。相关待遇:①具有高级职称者,原则上应达到我校教授职称评审条件,聘任教授职务,引进三年内须完成职称晋升。聘期内年薪30~50万元。不具备高级职称者,原则上应达到我校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聘任副教授职务,享受岗位相应的绩效工资及专项奖励。引进三年内须完成职称晋升。②聘为研究生导师,给予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③提供科研平台配套建设经费50~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提供经费20万元。④提供购房补贴。⑤帮助落实配偶调动和子女入学入托。⑥根据发展需要组建或参与学术团队,提供必要的实验用房。⑦积极协助申报各类人才项目。3
“杏林学者计划”学术骨干
引进对象:为本学科领域业绩突出、专业潜力强、创新活力足的优秀博士(博士后),有成为该领域拔尖人才的发展潜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同行评价认可度较高。(2)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或有博士后工作经历并获突出成果。(3)其他同层次水平人才。相关待遇:①聘任副教授职务,享受岗位相应的绩效工资及专项奖励。引进三年内须完成职称晋升。②聘为硕士生导师,给予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③提供科研平台配套建设经费20~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提供经费5~10万元。④提供租房补贴。⑤根据发展需要参与学术团队组建,可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⑥积极协助申报各类人才项目。
(三)师资博士后待遇
进入学校博士后流动站全职工作,在站期间享受如下薪酬待遇:1.基础薪酬。学校给予每年20万元∕人的薪酬(税前,含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按月发放。2.租房补贴。学校给予每月3000元∕人的租房补贴。3.生活补助。学校协助本人申请博士后进站生活补贴,每人20万元,分两年度发放。4.绩效薪酬。在站工作期间取得的科研、教学等业绩成果,参与学校高质量发展绩效奖励。5.科研津贴。鼓励合作导师、课题组及设站学院为在站博士后提供科研津贴。6.资助期限。基础薪酬、租房补贴的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从取得主管部门进站批复当月起算)。7.学校提供10万元经费支持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四)以下人员不能应聘1.现役军人;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湖北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s://www.hbucm.edu.cn/)面向社会公布。(二)报名时间
1.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情况,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校内各用人单位在相对集中时间、分批进行考核,岗位计划招满为止。2.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三)报名要求及报名方式
1 相关时间节点
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应聘人员持有职称等级高于岗位要求的职称条件,或科研项目、论文、成果奖励特别突出,或入选省级以上人才项目,或为国家级人才的,经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年龄可适当放宽。
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应聘人员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及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应聘人员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及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各类证件取得时间或认证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符合高层次优秀人才岗位(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引进条件的人员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2 本校毕业生(含应、往届)应聘的业绩要求
(1)博士研究生:①本校中医学科毕业生一般应达到: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3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2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且影响因子达到5.0,或作为副主编及以上编著师承导师学术专著1部。②本校非中医学科毕业生一般应达到: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SCI收录文章2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且影响因子达到5.0。
(2)硕士研究生:①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②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3)以上文章均须以“湖北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3 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通过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网
(http://218.197.176.22/product/recruit/website/RecruitIndex.jsp?FM_SYS_ID=hbzyy)
进行在线报名。
(2)应聘人员须通过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网上传以下材料:①身份证;②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包括论文检索报告或发表证明、科研项目证明、专利证明、英语等级证书等;④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身份、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荣誉获奖等。
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者不予受理。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及其材料进行审核,在考核前复审相关资料原件,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于需笔试的岗位,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3的,学校可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