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探索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武昌区组织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救助对象为已纳入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完全失能(4级)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
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
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民政部门备案且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标准;
2.满足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要求;
3.具有二级及以上等级;
4.具备收住完全失能老年人的服务条件;
5.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经综合评估,武昌区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为武昌区社会福利院。现对武昌区社会福利院相关信息进行公布:
地 址:武昌区粮道街109号联系人:袁文娜电 话:027-88873947